中午休息,众人坐在田埂上啃干粮。梅花递给她半个窝头:“方芳,你行啊,插秧一点不含糊。”
“哪有,手都疼了。”方倾羽笑笑,接过窝头咬了一口,干硬的口感让她皱眉。
小英凑过来低声说:“习惯就好了,刚来的时候,我也觉得吃不下这东西。”
话音未落,一阵脚步声传来。方倾羽抬头,看见一个壮实的年轻人走过来,旧军装的袖子卷到胳膊肘,吊儿郎当,眼神十分不善。
梅花赶紧小声提醒:“这人叫王建军,张队长的侄子,惹不起。”
“哟,这不是方家大小姐吗?怎么,城里待不下去了,跑这穷乡僻壤来享福了?”
一个尖锐的声音刺破空气,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方倾羽循声望去,只见一个身材高大,穿着干净衣裳的青年,正吊儿郎当地靠在门框上,嘴里叼着一根草茎,眼神轻蔑。
方倾羽站起身,平静地对上他的目光:“我来这里确实就是干活的,不是来听你说风凉话的。”
“哎哟,脾气还不小?这地方可不是你方家大宅,没人伺候你!”王建军见她不理,脸色一沉,几步上前拦住她的去路。
他手臂一伸,直接挡住了狭窄的门框:“这屋子,我看上了,你换一间。”
方倾羽停下脚步抬眼看向他,目光像淬了冰。声音不大,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让开。”
王建军被她清冷的眼神震了一下,随即恼羞成怒,仿佛听到了天大的笑话:“哟,还威胁我?我王建军在这片地界,还没怕过谁!你一个娇滴滴的大小姐,能把我怎么样?哭鼻子找你爹妈去啊?哦,对了,你爹妈现在恐怕自身难保吧!”
他熟稔地伸出手,想推搡林悦的肩膀。
方倾羽又不是上一世的傻白甜,她身形一侧便避开了他的手,声音更冷了几分:“我劝你,别动手动脚。有些东西,不是你能碰的。”
王建军一愣,随即哈哈大笑起来,笑声刺耳:“吓唬谁呢?我告诉你,在这儿,我就是规矩!这屋子,你爱住不住,不住就滚回城里去!”他指了指院子里最破烂的柴房,“那儿倒是空着,大小姐要不要去体验一下?”
周围的知青们都低下了头,不敢吱声。他们都知道王建军的厉害,没人敢得罪他。
方倾羽看着王建军嚣张的嘴脸,心中冷笑。前世的她,就是被这种小人一步步拖入深渊。而她的身份更是好理由,他不会轻易放过她。
这种人,典型的欺软怕硬,不给他点颜色看看,他永远不知道天高地厚。
于是她没有争辩,只默默地将行李搬进王建军指定的柴房。柴房里堆满了杂物,空气中弥漫着霉味和灰尘,连个像样的床铺都没有。
王建军以为她怕了,得意洋洋哼着小曲走了。临了还冲着其他知青使了个眼色,示意他们别多管闲事。
夜深了,知青点一片寂静。方倾羽躺在硬邦邦的柴草上,没有丝毫睡意。
手贴着裤缝不小心摸到口袋里的匕首,陆晏临的影子在她脑海里闪过。
那个冷峻的长官,是否还会再见?这里的人情世故显然更加直白,有些事即使有王婶的情分在也并非那么容易。
就好比王建军,大脑光滑得一眼看到底,可是背靠大树让他乘上了凉。更别说他的“树”其实也根本不想他想象的那么大。
下一秒她摇了摇脑袋,闭上眼告诉自己:现在,一切只能靠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