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该是你们最信任的朋友啊!
余切面露失望。有学生立刻辩解道:“不是不相信您,而是被逮到了,要被退学被打回原籍,代价太重了,我们一点儿也承受不起!”
余切听罢,当即发誓道:“我用我的名誉担保,这个教室没有任何人会受到惩罚。你们要是被罚了,我也不读了,我去隔壁的水木大学。”
他把那纸三两下就撕成碎屑,直接扔了。“现在咱们谁也不认识谁。出了这个教室,也把自己说过的话忘掉。我保证不针对任何一个人。”
“还不相信?我们把窗户关了,门也关了。”
学生正要开始行动,余切又说:“等等!”
一时间教室的空气都凝滞住了。
“窗帘也要拉上,灯也关了。我们谁也不认识谁,什么也看不到。如果你们还不放心,我背对你们。”
之前有寻呼机的男生立刻弹起来道:“别这样!您可别这样!我完全相信您了!我叫路不宣,我做生意的。邓丽君马上要来羊城开演唱会,票已经炒成天价,我有两周没来学校,就是为了赚差价。”
邓丽君?
前年余切还在港地的时候。新化社几位记者就说要联络邓丽君……没想到这事儿居然要办成了?
余切还记得,邓丽君是没来开成演唱会的。邓丽君毕竟身份背景特殊,稍微一有风吹草动,谁也不敢担责。
费翔那是个美国混血儿,这时候反而是好事儿,没啥回旋镖。
这路不宣怕是要亏得血本无归了。
说话间,学生们已经把门、窗、帘全部拉上。灯也关了,几乎看不清楚人的脸。大中午的太阳也照不进来。
余切就以这个邓丽君为切入点:“在邓丽君这方面,我和你们都一样的——我也听她的歌。”
“不过,有一点不一样,我猜邓丽君可能认识我,这是不是有点自大了。”
学生发出嘈杂的声音,虽然看不到脸,但大概是没觉得余切自大。
甚至有人为余切喊冤:要是邓丽君竟然不知道余切,那她也不过是个庸俗之人罢了。
余切又说:“我还和邓丽君男朋友见过面,我不知道是不是前男友了……那人叫房龙。他送了我一个手表,我没要,他又捐给了大陆的慈善基金。”
“当时我刚和几个港地文人说完话,有人要替我和查良庸先生说和,有人想谈生意,我随便应付过去了。回去酒店的路上,我就遇到了房龙……”
余切把那场相遇形容的惟妙惟肖。众人都听得神往:《A计划》、《警察故事》之后,房龙如今在华人圈已经很出名了,盗版碟片卖得飞起,已经逐渐是华人中最厉害的商业演员。
这么一个人,却在几年前对余切慷慨解囊,几句话后便引为至交。
这是什么样的号召力。
自己却还不愿意信任余切!
那个做生意的学生“路不宣”道:“我错了,余老师!我早该向你坦白的。我刚刚还叫来我两个室友,他们都被我鼓动起来,做生意去了……他们是没错的。你要罚,就罚我吧。”
他竟然有种破罐子破摔的感觉。
“我不记得你叫什么名字了……”余切开口便道。
这是余切前面说的,他不会记得任何一个学生的名字。然而,路不宣是希望余切记住他的。
路不宣正觉得失望,又听到余切说:“不过,我当你是我的朋友,我记得每一个朋友。”
余切说他记得我!
这学生激动得发抖,他不知怎么回事,在书包里面一顿折腾,竟然拿出来了一根蜡烛。
“噗!”
点燃了。
黑暗的教室里面,顿时扩出烛光,把前排的人都照亮了。
其他人吓了一跳,连忙往后面躲,一时间搞得鸡飞狗跳。
路不宣却故意让余切看清楚他的脸:“我除了倒卖票,我还卖小玩意儿,这是钻石牌的红蜡烛,本来是拿给小夫妻结婚用的!”
怪不得路不宣能做倒爷呢!
这生意太大了。
“我说了些我的故事,我也想听听你们的想法。实话实说,几年后我可能就做老师了。燕大是我的母校,也是最好的学校,学生们不读书,我感到很痛心。”
“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余切有点明知故问。
一个女的举手道:“余老师,您在国际上知名,当然也不在乎什么金钱。可是,我们是在乎的。”
余切点点头:“我也爱钱,我是个俗人,我总觉得我的钱不够多,我还想做华人作家的首富,大大的超过查良庸。”
“你们知道的,我和他有点矛盾。”
这话让学生们都笑了起来。
那个问话的女生大着胆子钻到烛光里面道:“余老师,读书就是为了赚钱,如果已经赚了钱,读书还有什么用?”
这女生是那个“马亚楠”,半道儿才进来的。
余切以为她是个罕见的女倒爷,没料到她却自己介绍道:“大家敞开了说话吧。我是学生会的,很多人都认识我。我在《校报》做编辑,天天写文章。有一次我写了个很不错企业改制论文,发到了期刊。”
“我等了四个月,等来了一张奖状和十五块钱。那个论文上的名字并不是我,而是另外两个人,我是第三人。”
“我把那证书撕烂了,之后就安心做生意了。我没什么背景,以后也分不到好单位,了不起百八十块钱一个月,这还算不错的……我只有下班后继续做倒爷。在这个年代,读书还有什么意思?”
“是啊!”之前有寻呼机的男生也道。
又有人走到烛光里面,直言道:“余老师,您也不常来上课,说实话,我们都没怎么见过你。”
这是余切最开始念到的男生。他说:“您是万县的状元,我们都知道,因为都看过您的高考。不瞒您说,这虽然是个经济学的选修课,却有很多中文系的学生来,就因为胡岱光是您的老师。”
“路不宣我认识他!他也是状元!他那个班里面21个人,没有一个人不是状元!我也是状元,我是粤省西边儿一个小县城的状元。兄弟姐妹四个,我排第二,跃出‘农门’之前,我每天吃两顿饭,还吃霉变了的馒头。”
“学习之外,我还放猪,打草。我竟然能考上燕大,家里面亲戚奔走相告,大摆数日宴席,我也以为我很厉害。”
“可我来了燕大才知道,状元和状元之间,仍然有很大差别!高的,像您!几年间就能做上大作家,样样都叫人挑不出毛病,胡老师最爱向我们提起您,激励我们!可是那低的,就像是我,我什么也不知道,什么都不如人。我只会,看完之后,我常常感到空虚,因为我知道那种天才不是我。”
“余老师,你才是书里面那样的人!”
他没有破防,只是在陈述事实,余切破防了。
干部子弟怎么会去做小商品的倒爷?他们直接倒卖批条。
这都是些曾经的“余切”们,或者是上辈子的“余切”们。
路不宣,余切想起来这人了。
他是燕大中文系的学生,后来做了猪肉大王,全燕大第一个卖猪肉的状元——确实做生意做出了名堂。
很多人说路不宣是第一个“脱下长衫的孔乙己”。他脱得有点早,脱得太干脆。
可其他人怎么办?
只有读书。
做倒爷是不行的,也就出了个路不宣。
余切听人说完,然后道:“你现在还吃得不好?”
“不好,燕大的食堂太贵。我只能拿来打牙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