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内则》早有“男不言内,女不言外”“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的规定。
宋元以降,程朱理学盛行,对女性的禁锢进一步强化。
如朱熹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要求女性“深居闺阁,不预外事”。
形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观念基础。
“大门”指宅院最外层的正门,“二门”通常指内院与外院之间的“垂花门”或“中门”。
“不迈二门”意为女性活动范围局限于内宅,不得随意进入外宅或外出,以确保“男女授受不亲”。
不过这种说法,针对的是上层的士绅、官宦家庭。
夏沐的父母只是食肆小商贩,自然不受这种破规矩的约束。
她从小就在店里帮忙,长大一些后,也时常帮助店里进行食材的采买。
所以,昌平街有不少摊主都是认识夏沐的。
其中,就包括眼前的这个张屠户。
夏沐也没有和张屠户解释太多,她笑着摆摆手:
“张叔,我今天不是来买羊肉的,而是来买豚肉的。”
听到这话,张屠户有些意外。
“豚肉?夏家娘子,你们食肆平时用的可都是羊肉,你莫不是记错了?”
夏家食肆虽然不是什么大酒楼,但是在这个年头能出来食肆吃饭的,基本上兜里都有几个钱。
有钱人可没几个愿意吃猪肉这种贱肉的。
夏沐摇摇头:
“没记错,就是豚肉。”
“我家中出了些变故,现在食肆暂时只经营早饭,我买些豚肉回去做菜肉包。”
听到夏沐的再次确认,张屠户也没有深究。
“没记错就行,某家的豚肉也很新鲜,夏家娘子随便挑。”
夏沐拿出采购清单:
“蹄子要四个,五花肉和里脊各要5斤,还要五斤排骨。”
看到是个大单子,张屠户立刻精神起来。
一把被磨的亮闪闪的杀猪刀在案板上上下翻飞,只是片刻功夫,夏沐需要的东西就已经整齐到排在了她的面前。
张屠户放下菜刀,随后抓起案板上的算盘。
“蹄子一斤12文,一共156文。”
“五花肉一斤18文,一共90文。”
“里脊一斤10文,一共是50文。”
“排骨一斤8文,一共是40文。”
“总数一共是336文,某家给夏家娘子抹个零头,收330文就行!”
对于这个报价,夏沐一开始还是很惊讶的。
不过后来思考了一下,也就接受了这个物价设定。
毕竟,在现代,排骨和里脊都属于比较抢手的部位,价格通常很高。
而五花肉和蹄子,因为油脂多,吃的人也少,价格则相对较低。
然而,到了明朝则恰恰相反。
明代的人非常缺油水,所以像是猪蹄和五花肉这种肥肉比较多的部位,价格自然更高。
像是没有肥肉的里脊,以及带骨头的排骨,价钱就要稍低一点。
对于这种价格差异,夏沐自然是很高兴的。
能用低廉的价格就买到更贵的食材,能大大降低她的经营成本。
夏沐爽快地付了钱,随后将已经用荷叶包好的猪肉放入竹篮。
买好了猪肉,她便继续采购之旅。
3只鸡,6条鱼,以及好几种蔬菜。
眼看竹篮已经满了,夏沐也没了继续购买的打算,而是提着竹篮返回了食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