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他已经习惯了。
他现在的心情很好,嘴角翘起,止不住的笑容。因为他购买到了福尔摩斯:四签名。
与很多人一样,他也是周青山的忠实粉丝。从无人生还开始,一直到现在。
他现在还没有看书,但他知道这一定是一本好书。无论媒体人们,报纸们,怎么诋毁周青山。
说周青山是杀死福尔摩斯的刽子手,他都相信周青山。
天才。
永远不要小看一个天才。
因为天才代表奇迹。
周青山先生是本世纪,下世纪最大的大文豪。大卫很快回到了自己的家。他什么也顾不得了,去了厨房打开冰箱取出了一瓶啤酒,就来到了沙发上坐下,躺着观看福尔摩斯:四签名。
很快,他沉浸在了其中。当他看完书,并回过神来的时候,外边已经完全天黑了。
他看了看挂在墙壁上的时钟,已经9.30分钟了。他的肚子在咕咕直叫了。
他忘记吃完饭了。
但这完全不是问题。他可以不吃饭,但不可以没有福尔摩斯。
“这部书真是太棒了。再看一遍。”大卫愉快的拍了拍自己的肚皮,再一次翻开了福尔摩斯:四签名。
…………..
洛杉矶。
老旧的街道上。二手书店:比格书店的老板,皮埃尔牵着自己的老狗,拿着新买的福尔摩斯:四签名,往书店而去。
“嗨。老皮埃尔。你竟然在开门时间遛狗?”一个路人很惊讶的问道。皮埃尔可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是的。我在开门时间离开了书店,不过不是遛狗,而是去买福尔摩斯:四签名。我是这个系列的粉丝。本来是托了别人买的,但那个可恶的家伙临时有事甩了我。”皮埃尔笑着扬了扬手中的福尔摩斯:四签名。
“原来是福尔摩斯啊。它确实有这样的魅力。我打算下午去购买。”路人恍然大悟道。
“哈哈哈。”皮埃尔哈哈大笑。不久后,他牵着自己的老狗回到了书店内坐下,戴上了眼镜翻看福尔摩斯。
三个小时后。
他取下了自己的眼镜,揉了揉自己发酸的眼睛。然后笑着弯腰把这本书藏在了一个柜子里。里边有很多很多的经典书籍,其中就有无人生还、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
都是他精挑细选出来的死后陪葬品。
“福尔摩斯是一个伟大的系列。周青山先生的才华,就像是一位美丽动人的甜心,可以让这个星球上的任何男人都倾倒。”
感慨了一番之后,他把福尔摩斯:四签名也放了进去,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生在这个时代,可真是太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