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们。你们认为四签名今天能卖出去多少本?”忽然,刚才那位年轻的编辑兴致勃勃的问道。
“至少一百五十万本。”一名编辑的回答,成功的获得了所有人的中指。
福尔摩斯还没有成为经典之前,周青山还没有登上神位。罗兰书屋的销售网络只有三千家独立书店的时候。
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就在一天之内卖出去了一百五十万本。
更何况现在?
“二百万本?”一名编辑迟疑道。他觉得自己说少了。
“至少二百万本,我觉得能卖到三百万本。可能更多。”
“是的。我也觉得能卖到三百万本。”
“那我们好像有点麻烦了。”
“为什么?”
“周青山的罗兰书屋正在极速的扩张,我们的BOSS与其他出版社联合展开了法王行动,要封锁罗兰书屋。现在已经基本失败了。如果周青山接下来的七本福尔摩斯都是这么优秀。那罗兰书屋出版社账面上的现金,将会多到无法想象。甚至可以以一家公司来对抗所有出版社。我们或许不会失业,但如果兰登书屋的业务大规模缩水了,我们的奖金就要减少了。”
“法克!!!!”
编辑们齐齐叫了一声。没办法。书是一本好书,他们也爱看。但是现在关系到自己的薪酬,周青山就成为了可怕的魔王。
……………
一座神秘的豪宅。
会议室内。
法王行动的执行者们团坐在一起,低头翻看福尔摩斯:四签名。
会议室只有翻书的声音。随着时间过去,所有人的脸色都很凝重,甚至有人已经开始冒汗了。
墨菲.勃朗宁的脸色尤其难看。
他们都是出版社的BOSS,或者是CEO。对于小说,多少都是有欣赏水平的。
他心怀恶意去翻看这本书,但是看了一半之后,福尔摩斯:四签名就仿佛是一个巨大的黑洞,试图吸走他的灵魂,让他沉浸在故事中无法自拔。
他凭借着自己的毅力,强行的挣脱出了这个黑洞,看了一半就把书合上了。
他看起来是赢了,但实际上是输了。
他都这样了,更何况是普通的读者?福尔摩斯的这一部,会获得巨大的成功。延续了福尔摩斯:血字的研究。
福尔摩斯正在朝着一部伟大的系列,狂飙而去。
忽然,墨菲.勃朗宁的脑子里浮现出了一个荒唐的念头,这个念头刚刚产生,就吓了他一跳。
“如果我当时分给周青山勃朗宁出版社的一半股份,把他绑在勃朗宁的战车上。没准现在我已经是出版行业最大的BOSS了。我们会一起赚取无数的金钱。”
墨菲.勃朗宁掐断了这个念头,苦笑着摇了摇头,心中暗道:“除非是知道了现在的结局,否则我永远不可能把勃朗宁一半的股份让给一个作家。”
“周青山,你真是一个可怕的竞争对手,出版行业无敌的家伙。你一个人就可以养活一个出版社,甚至让这个出版社扩大业务。”
是的。他已经认清楚了现实。罗兰书屋是一个巨大的怪胎,畸形儿。
只有周青山一个作家的垃圾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