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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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聿文眉间紧拧,一副受够了的表情。她说着话走近他,伸手抓住他的衬衫前襟,突然间有些失控地质问:“为什么不会喜欢我?我都这么努力了,你喜欢我一下会死吗?我就这么不配吗?”

她知道韩聿文薄情寡义、毫无同理心,她知道不能从他这样自私的人那里指望什么爱情,但却一直抱有幻想,而当他们真的分手的时候,自诩清醒的理智也要败阵。

她就是没有办法不难过。

韩聿文替她擦掉一点眼泪,难得地轻声劝导她:“李斯斯,有人不喜欢你,也并不是什么值得你哭的事,尤其是我这样的人,不过既然你问的话,为什么不喜欢你?我从来都不喜欢哭哭啼啼的人,更不用说寻死觅活的人,我知道你试过自杀,跟你那位初恋一样,这样的话,你也不过如此,就这样而已。”

他低声问她:“能不能就安静地从我身边离开?以后坚强一点过好你自己的生活,嗯?”

她轻轻抚摸他嘴角的淤青,隔了会儿声音柔和地低语:“你一定不会喜欢不会飞的鸟。而我在你的鸟笼里停留太久,久到你以为我不会飞。”

她点点头:“我会走的,这不是第一次但一定是最后一次我从你身边离开,放心,以后死都不会回头的。”

夜风自落地窗吹进,房间内空空荡荡,只剩韩聿文一人。他看着李斯斯离开的方向,突然有种他们很久以前就见过的感觉。

第43章

港城的十二月, 天空湛蓝、高远,阳光是蜜糖色的,季风吹拂着树叶,带走了夏日的潮湿与闷热, 气候宜人得似乎人间与天堂的界限都朦胧起来。

车窗打开一点点, 李斯斯看向窗外明媚的午后, 微风轻轻滑过脸庞,她慵懒地撩开被风吹乱的头发。这样美好的天气, 连奔波去剧组的路途都仿佛是度假。

她去过很多地方,见过很多风景, 每一次都觉得还是家里好呀。但她其实是在国外出生的,十来岁才回国定居。

听闻李女士发现怀她的时候,慌乱之下, 因为需要避人耳目, 第二天便决定出国。在国外, 李女士甚至低调地开始又更加低调地终结了一段婚姻。

李斯斯也确实记得小时候她是有位父亲的,只是不知道哪一天就退出了她和妈妈的生活, 她也没怎么在意。李音兰结婚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给她一个齐齐整整的家,后来因为仅有的一点感情耗尽,就迅速了断了这事儿。

再之后, 母女两在国外生活了近十年,李女士集齐了半打影后,有一天晚上一边热牛奶一边对她说她们差不多该衣锦还乡了。

她懵懵懂懂地点头, 反正妈妈去哪里她就去哪里呗。

回国之后,李音兰行程更加繁忙,一拍板决定把她送到学校去——在此之前她几乎没正经上过学,大部分时间都跟着妈妈在剧组接受私人家教授课。

也因为此, 她在学校并不合群,她不习惯跟着一群人按部就班地学习,也不大交得到朋友。兴奋又无畏的少女们撺掇她放学后一起去城市的另一端听一场炸裂的电音演唱会,她却宁愿在声画脱节的默片里度过一个夜晚,况且还需要练习埃尔加的曲子。

斯斯,你是古典女孩呢,还有,你妈妈是那位上个世纪的影星吧。

不止一次听到大家如此嬉嬉闹闹地打趣。这种时候她都会默默抿唇,收回那些想同小伙伴们分享她永远的、唯一的偶像——李音兰女士的心情。

她变得不爱交朋友了,独来独往更自在些。

学校给她的唯一乐趣是试图并得到第一名的位置。她顺利升入第一中学读高中,以第一名的成绩。

刚入校那会儿,会有人,不认识的人,笑眯眯地跟她打招呼:“嗨,第一名。”

除此之外,她仅仅是一个平凡的女高中生,哪怕足够优秀,但性格并不张扬,如花般娇艳的容颜还未绽放,所以并不那么引人注目。

迎新晚会,因为琴拉得好,被老师安排上台表演节目,是大提琴与钢琴合奏约翰·帕赫贝尔的卡农。放学后,去音乐教室练习,推开门缝便听见欢快跳跃的音符,她小心进门,钢琴前的女孩看见她,笑了笑,琴键并未停下。

她留着俏皮的短发,眼眸漆黑而明亮,灵动地看向她,唇边的笑容比音符更动人。

李斯斯在一旁的凳子上坐下,静静聆听钢琴的节奏,然后在第二小节的低音部分加入合奏。音乐是她们之间的第一句交流。

然后,当最后一个音符结束,她们相视而笑,她第一次有这种奇妙的感觉,在不足一首曲子的时间里,她跟面前的女孩——虽然还不知道她的名字,但她们成为了朋友。

门口响起老师的声音:“斯斯,楚蓝,看来你们已经问过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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