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孩子的穿着打扮和那个女人差不多,肯定是母子俩,而且还是穷的叮当响的穷人,哪里会拿得出五百五十块钱买人。
“你不会是没给你儿子吃饱,所以你儿子才不要你的吧。”
一个吃瓜群众笑眯眯的看着抓住程黎不肯松手的女人调笑起来,女人脸色一红,是啊,这个伢子肯定是嫌弃自己穷了。
“你眼瞎啊,看看我的脸跟她像不像,还儿子,我有妈妈的,我妈妈在京城大学读书,我爸爸在工农兵大学读书,我爷爷是院长…”
小程黎一口气把自己的家庭状况给说了出来,声音响亮又清晰,把周边所有的人都惊得不会说话了。
“你你你…你这个伢子咋这么没良心,我刚刚给你吃了馍,还是我嘴里省下来的口粮,你咋能这么丧良心啊,我不活了啊…”
“小子,你妈妈是京城大学生,你怎么会在这里,还穿得这么破。”
那个拎着他领子的男人将小程黎放了下来,打量了一下小程黎和那个女人,一个是精致的脸庞,还有那双雪白修长的手,明显是富养大的。
而那个女人面黄肌瘦,长得还真的太一般了,一双手粗糙不已,这样的女人根本养不出小程黎这样的孩子,应该不是这个孩子的亲娘。
“我是被人忽然砍昏的,趁着那人不在,我逃了出来,又被人贩子的一块麻饼给迷倒了,等我醒过来,就是她,花了五百五十块钱把我买了下来。”
“人贩子…天呢,儿子,快抓住娘的手。”
一个女人连忙将走在前面的小孩子给抓到手里,看向小程黎的眼神也带着怜悯,这么好看的娃,还是男娃,被人偷了太可惜了。
“他骗人,他是我亲生儿子,我养了他九年,这个白眼狼。”
小程黎笑了,过了年他刚好八岁,只不过平时营养好,要比寻常八岁的孩子高一些。
“你说我九岁,那你知道我姓甚名谁,祖籍哪里。”
女人呆愣了一下,她忘记问人贩子这个孩子叫啥名字了,原本就无所谓这个孩子叫啥,回家自己取一个名字不就得了。
到这个时候,大家都已经看出这个女人有问题了,那个男人蹲下了身体,将小程黎抱了起来:
“叔叔带你去报公安,你跟我走。”
大家都点头,应该报公安,人贩子的确太猖狂了,连京城的孩子也偷,而且人家父母还是大学生呢。
小程黎的心定了,只是他不好意思被人抱着,腼腆的挣扎了一下,那个男人也明白小程黎的意思,将他放了下来,却牢牢的握住了小程黎的手。
女人一看不对,知道自己大意了,去公安局肯定是不能够的,弄不好就要吃花生米的,跟着跟着人就不见了。
小程黎回头看到那个女人偷偷摸摸的溜走,也没有做声,毕竟是她把自己给带出来,还花了五百五十块钱呢。
第三百三十四章 来活了
只是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公安局不会设立在这么破烂的地方吧,小程黎抬头看着那个男人,回想起了程巧告诉他的话:
“坏人额头上是不会刻字的,而且坏人还会伪装成特别好的人。”
小程黎忽然明白过来,他又上当了,看着自己被男人牢牢锢着的手,脑子一转有了主意。
因为口袋里有他从女人手里抢来的几块钱,给了他底气,他故意踩掉了自己的鞋后跟,然后拉了拉男人的手:“叔叔,我鞋子跟掉了。”
男人一听,看了眼前面的大杂院,也不过是十几米的距离,也就放心的松开了紧锢着小程黎的手,小程黎蹲了下去拉鞋跟,眼睛却在找逃跑的路线。
就在小程黎拉好鞋跟站起来,男人的手又伸过来时,小程黎动了,用足全身的力气一把将男人推倒,然后拔腿就往大杂院的方向跑去。
男人没有想到程黎忽然发难,一下子就被推到在地,屁股和后背重重的跟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接触,浑身都疼痛不已,一时间居然爬不起来。
他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小子会突然出手,而且力气还这么大,眼看着小程黎往大杂院的方向跑,心里一个咯噔。
如果这个孩子往外跑,他还能大喊大叫把他给拦下,但这个小子居然往里跑,只要拐几个弯就找不到人了,他喊了也白喊。
小程黎一下子推到了那个男人,朝着大杂院的方向快速的跑了起来,只要有弯就拐,有弄堂就穿,他不相信自己会跑不出这个棚户区。
这个时候的小程黎非常感激程巧,程巧从小就带他上山采药,还给他喝甜甜的水,所以他不但力气大、跑得快,而且耐力还很好。
半个小时后,小程黎停了下来,开始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了,这里的环境太糟糕了,到处是污水横流,臭烘烘的。
一个拐角的地方,蹲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皮包骨头,一看就知道吃不饱还穿不暖,小程黎走了过去,蹲在男孩子的边上。
“你是谁。”
“我是跟着妈妈来走亲戚的,只是出来玩的时候,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你亲戚是哪家,告诉我我带你去。”
“我也不知道我姑父叫啥,不过你可以带我去公安局,到了那里我妈妈肯定会找过来的。”
“公安局,我们这里离公安局很远,要坐车的,我没钱。”
“坐车多少钱?”
“两分钱呢,一来一回要四分钱。”
“我这里有一毛,你送我去公安局,买了车票,余下的钱都是你的。”
“真的吗?”
“嗯,真的。”
小男孩站了起来,又一个屁股墩跌坐在地上,蹲久了腿麻了,得好好揉揉才行,小程黎连忙帮着一起揉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