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弹打在驾驶室内迸射出一连窜火花,迷彩服探头一看,迅速缩头,一发子弹擦着头皮掠过,帽子上多了一条弹痕。
砰,砰,砰……
迷彩服在地上连续翻滚,快如闪电,六颗子弹追在身后,无一例外全部落空,仅差一点点,可是就这一点点,让迷彩服成功躲到了战车的另外一边,伸手在腰间一抹,手上多了一颗手雷。
手雷抛入了车厢内,迷彩服还没来得及逃离,手雷已经被拍出来了,车内的人反应快得惊人。
轰隆——
手雷在半空中爆炸,及时钻入车底的迷彩服一口气差点没上来,爆炸产生的气浪沉重如小山,他如同壁虎从车底的另外一个方向翻出,左右手各自持着一挺机枪对着战车无差别扫射,子弹在车厢内乱飞,如此密集的射击,就算是一只老鼠也该射死,但是迷彩服并不放心,弹夹清空的一瞬间,手枪插入腿间枪套,手上多了两颗手雷,熟练地单手去掉保险栓,就在他要抛出去的时候,震耳欲聋的枪声从车内传来。
迷彩服的战斗经验极为丰富,在看见车厢内的火光冒出时候就意识到不妙,他连手雷都来不及丢弃,用尽全力朝着边上扑倒。
砰——
足以抵挡普通机枪扫射的车厢上多了一个弹孔,迷彩服横飞十几米,重重摔在地上,浑身是血的李居胥拿着一把手枪从战车内蹿出,刚刚瞄准,迷彩服一个翻滚闪电缩到了土坡后面。
“见鬼了!”李居胥怒骂一声,虽然知道车厢的厚度卸掉了狙击枪一半的威力,也看见了迷彩服穿着厚重的防弹衣,可是,剩下的力量打在身上依然如同小车碰撞,换成普通人,直接就五脏六腑破碎大出血死掉了,迷彩服落地一秒就能缓过气来,简直非人类。
此人的强大让李居胥意识到自己大意了,应该抱着狙击枪的而不是拿着一把小手枪。狙击枪太重了,在追求速度的时候,无疑是手枪最方便。他的脑袋里面闪过很多念头,速度却不减反增,他很清楚,后悔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倒回战车拿狙击枪是不现实的,冲上土坡就是两个点射。
泥土上出现两个弹孔,迷彩服不见了,巨大的寒意笼罩李居胥全身,他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朝着边上用力一扑。
轰隆,轰隆!
手雷在他刚才站着的位置爆炸,也幸亏迷彩服没办法预判他躲闪的方向,否则这一下绝对要玩完。手雷在土坡上爆炸,李居胥趴在了低处,恰好避开了手雷的杀伤角度。耳朵还在轰鸣,李居胥的汗毛却竖起来了,他用尽全力在地上翻滚。
砰,砰,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