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穷则思变(1 / 2)

得想一个法子。

一个足以在京城那种遍地是珍馐的地方,也能让人眼前一亮的法子。

她的目光,在小小的食肆里环视。

最后,落在了墙角那几个空坛子上。

有了!

“夏雨,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知道京城的人,都喜欢什么口味的酒吗?”

“要说京城的酒,那名堂可就多了去了。”

夏雨如数家珍,“权贵们爱喝北地来的烧刀子,酒烈如火,入喉如刀,够烈,够劲;”

“文人雅士们喜欢南边来的花雕、女儿红,温一壶浊酒,吟两句酸诗,骗骗少不更事的小姑娘;”

真不知道是别人的诗酸,还是他的话酸。

“那些姑娘们,则偏爱各种果子酒,像什么青梅酒、葡萄酒,酸甜可口,喝个半醉,脸颊绯红,最是动人。”

他砸吧了一下嘴,“不过,要说这几年最时兴的,还得是宫里传出来的玫瑰酿。”

“玫瑰酿?”

“对。这东西,要用清晨带露的重瓣玫瑰,配上上好的糯米和泉水酿造。开坛的时候,嘶……”

他的桃花眼微眯,似已沉醉在酒香里。

“可惜,这东西产量极少。一杯就值千金,我也就蹭着一位故人的光,喝了一回。”

他的眼神有些飘远,也不知到底是在怀念故人还是怀念酒。

“是什么味儿?”阿尘在一旁听得入了神,忍不住追问。

夏雨没好气地瞥了他一眼,“什么味儿?金子的味儿!忘了!”

阿香听着,心里的那个想法,愈发清晰。

玫瑰酿……

如果,她能用这漫山遍野的荔枝,酿出同款的“荔枝酿”呢?

荔枝本身就香气馥郁,甜度极高,是酿酒的绝佳材料。

而且,它的果肉晶莹剔透。

若是酿得好了,那酒色,肯定不比什么玫瑰酿逊色。

这东西,一旦做成,别说运到京城,就是运到天边,也不怕坏。

再者,物以稀为贵。

按夏雨的说法,外头是没有种荔枝的。

那么,做荔枝酒的就更少了。

这独一无二的“荔枝酿”,绝对能卖个好价钱!

“我决定了,”阿香猛地一拍大腿,宣布道,“咱们就做荔枝酿!”

“荔枝酿?”夏雨和阿尘异口同声地看向她。

“对!”阿香的眼中,闪烁着兴奋和激情,“咱们要把这漫山遍野没人要的荔枝,通通做成酒运出去,变成让王公贵族都抢着要的金疙瘩!”

说干就干。

她立刻开始分配任务。

阿尘力气大,负责去镇外的荔枝林里,把那些最新鲜、最饱满的荔枝,都摘回来。

夏雨身手好,负责去镇上最好的酒坊,买几坛子上好的糯米烧酒和酒曲回来,要刚蒸好的酒头,度数越高越好。

然后,两人一起将荔枝剥皮去核。

她自己,则把家里那些能用得上的盆盆罐罐,全都搬了出来。

洗干净,放到开水里翻滚消毒。

一切准备就绪。

她将两人剥好的荔枝肉,按品种和品相分成了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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