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为什么?”创造士反问我,“我喜欢冬天的雪花,需要对雪花告白吗?我也喜欢夏天的彩虹,一定要让彩虹知道吗?我还喜欢甜浆泡,我吃它之前还得对它唱首情歌吗?”
我一愣,顿时生气起来:“这怎么能一样?蓓丝是人呀!你怎么能拿她和那些东西比?而且可能你告白了……她就会回应你啊!”
“你也知道她是人,为什么不尊重她?为什么要利用她的失忆?你觉得她把丈夫忘了,我就能趁虚而入——也能不能尊重一下我?”创造士用他的细眼睛斜我,“而且,为什么我喜欢她,她就必须有回应?被我选中是什么无上的光荣吗?我出于个人理由对她怀有好感,她没有任何义务对此作出回应。而对我来说,我喜欢她,去见她,见到她,这就是‘喜欢’的过程。”
“……那她不喜欢你的时候,你就不难过吗?”我说。
“彩虹出现在哪里都是彩虹——难道你只喜欢落在你头顶的彩虹吗?”他又反问我。
说完,创造士转身迈开步子:“你话真多,我不高兴,不想背你了,你自己走吧。”
他头也不回地大步往前去了。我刚要跟过去,转头看到旁边的树梢上挂着一颗甜浆泡,没有那么红,个头也很小,怪不得刚才没有被创造士发现。
我伸手把它摘下来,放进嘴里,小心地咬开。果然和创造士说的一样,甜浆泡失去水分之后,糖分全都渗进果肉里;冰冷的冬雪让它变得又沙又绵,比新鲜的果子好吃多了。
但是,这对甜浆泡来说是好事吗?如果它能选择,它更愿意活在温暖的,雨水充沛的秋天,还是冰凉干燥,却能让它变得更甜的冬天?
我想了又想,总觉得创造士的话有些对,又有些不太对。我看看手里光秃秃的果梗,凑过去对它说:“我喜欢你,你真好吃。”
第18章 呵,男人
我和创造士一前一后回家了。伊摩问我们去哪儿了,为什么上个街还能把衣服弄得这么湿。创造士拼命冲我打眼色,我装没看见,直说他带我去林子里,也不管我,我不小心跌进雪坑里才把衣服弄湿。果然,伊摩把创造士骂了一顿,骂得他在椅子上缩成一团,根本不敢还嘴。
伊摩要去拿干净衣服让我换上。但这个家里没有第二套合我身材的棉衣了,所以我在毛衣外面披着毛毯过了一天。
第二天,我感冒了,发烧,咳嗽,流鼻涕,嗓子疼。伊摩认为这都怪创造士,又把他骂了一顿。午饭的时候,伊摩刚把菜端上来,创造士就闭着眼念他的好吃咒语,于是再次挨了一顿骂——他解释说是因为食堂的饭实在太难吃,导致他养成了看见食物就会祈祷的习惯,不是有心嫌弃伊摩做的饭。但没用,伊摩不信,我也不信。我还记得他自己是怎么说的——“我喜欢甜浆泡,难道吃它之前还要对它唱情歌吗?”呵,不会对喜欢的女孩子表白,也不会给喜欢的食物唱情歌,但是愿意在难吃的饭菜上桌前祈祷,呵,男人,呵,虚伪。
之后的几天,我的感冒一直没好,就像那个虚伪的男人一直没走。我每天早上在鼻塞和咳嗽中醒来,都能听到楼下传来他打着呵欠趿拉着拖鞋,在屋子里进进出出的脚步声。他的假期也太长了吧?就没有什么正经事等着他回去做吗?
伊摩让我好好休息,别到处乱跑,但我不想老是在家,在家就会看到创造士,烦人。又过两天,咳嗽没那么厉害了,我马上跑去街上。街上的积雪化了一些,路面还是湿漉漉的。走在路上的时候,屋檐和叶片时不时就会掉下水珠来,我的帽子都被打湿了,真后悔没有带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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