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共审的性质,说穿了,就是在最终定案勾销之前的联席会议,以求达成一致性的意见。
免得将来,因为各自有异议,导致闹出大风波来。
前些年,因为刑部秋审处的错漏,导致杀错了犯人。结果,刑部和大理寺里,有一大批人丢了官,还有一些人掉了脑袋。
三司共审的主角,是刑部和大理寺,玉柱是去监督的,防止他们作弊。
但是,玉柱不签字画押并用印,浙江、江苏和安徽三省的刑部案子就无法勾销。
按照大清律例,外省刑案,统由刑部核复。故此,刑部的部权特重,远超都察院和大理寺。
刑部的职权范围包括:复核各省徒罪以上案件、审理京师徒罪以上案件、会同复核各省秋审案件、会同复核京师朝审案件。
刑部下设十八司,比如直隶清吏司,奉天清吏司和浙江清吏司等等。
每一个清吏司的案子,都有主管该司的刑部郎中负责审理,可谓责权分明,条理清晰。
只是,下午就要三司共审了,上午才派人来通知玉柱。嘿嘿,这就明显有些瞧不起人了呀。
也难怪,玉柱虽是国朝有史以来的第一位合榜的满洲状元,毕竟还是太年轻了。
而且,玉柱并没有经过到部观政的过程,被刑部浙江司的郎中所轻视,也就很可以理解了。
但是,玉柱曾是市里某委的一把手,亲自主持过的一委三部门的联席会议,不下百余次之多。
不夸张的说,玉柱亲自参与,并亲自协调过的案件,至少有好几十件了。
刑部就在都察院的墙边。
下午申时正,玉柱坐着官轿,晃晃悠悠的到了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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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6章 帮老八的忙
玉柱下轿后,就见刑部的门前立了一块大铁牌,上书两行大字:无召不得擅入,非相关人员不得擅入,违者严惩。
刑部的门吏,早就得了里头的吩咐,一看吴江递来的腰牌,马上哈着腰,领着玉柱进了刑部大门。
玉柱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还带了隆科多最信任的刑名师爷,谢师爷。
刑案,不同于别的案子。哪怕你正确了九十九件,只要错一件,就会前功尽弃,身败名裂。
一贯小心谨慎的玉柱,那是多细致的人啊,肯定不可能轻蹈险境。
玉柱进了刑部后,一打眼间,就看见了直隶清吏司的门牌。
一路往里走,玉柱赫然发现,浙江清吏司居然位于最后的一排平房中。
不过,门吏领着玉柱去了专门用于三司共审的西小厅。
玉柱到的时候,刑部浙江清吏司的郎中陈永纳,大理寺少卿王大光,已经到了。
三人互相见礼之后,各自落座。
王大光是四品少卿,他很自然的坐了首座,陈永纳居次,玉柱最末。
让座的时候,陈永纳以地主的名义,十分热情的请玉柱坐次座。
玉柱才不傻,执意不肯乱坐。
陈永纳这个浙江司郎中,和玉柱虽然同为正五品官,但是,陈永纳的资历比玉柱深得多,算是官场前辈了。
岂有晚辈居于前的道理?完全说不过去嘛!
只是,陈永纳准备的卷宗,居然只有一份。等王大光看完之后,玉柱接过来看的时候,陈、王二人已经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切,雕虫小技尔!
玉柱丝毫也不生气,不管陈、王二人怎么聊,他一直聚精会神的研究卷宗。
一旁的谢师爷,早就是老油条了。他心想,任你二人再豪横,玉二爷只要不签字画押盖印,案子就无法勾销。
平时,确也没啥事。待到要提拔或是调动之时,陈永纳的手头若有未勾销之刑案,嘿嘿,吏部审核的那一关,肯定过不了的。
最后看谁吃亏?
玉柱仔细的看过卷宗之后,心里也就有底,顺手把卷宗递给了谢师爷。
刑案无小事,一人计短,二人计长,取长补短才是正道理。
“王大人,下官以为,证据已经确凿了,应该可以销案了吧?”陈永纳先问了王大光的意思。
见王大光点了点头,陈永纳这才扭头,问玉柱:“不知玉大人,可有高见?”
玉柱想看看谢师爷的真本事,便笑着说:“等我的师爷看完了卷宗之后,再说吧。”
陈永纳那可是老刑名了,自然没把玉柱放在眼里,他轻声一笑,说:“刑案,和好文章,可是大不相同的啊。”
这就属于典型的办公室名誉谋杀了。
一旦,陈永纳的话传了出去,玉柱其实是个草包的恶名,必定会四处传播了。
俗话说,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人的第一印象,尤其重要。印象坏了,花多少精力,都难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