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水也一样饿,可是他即便饿着,也能胖。
一开始他还能走路,随着体重上升,他走路开始吃力,只能拄着拐杖走。
后来,更胖了,走几步脚就钻心的疼,我就扶着他走。
再到了后来,他连站起来都难。
我只能用板车拖着他,阿水很乖,从来不哭,别人笑他,他也不生气……我拖了很久很久,鞋子走穿了,脚底走破生出老茧,我们才到落石城……
不过也幸好,傻人有傻福,阿水胖了之后,那些丧尸根本就不攻击他了。
就连山里的野兽也不吃他。
我靠在阿水身边,那些东西也不会攻击我。
人们讨厌阿水身上的味道,可是他们不知道,是这味道保护了阿水和我……
要不是因为毒雾侵袭,我原本想带着他在落石城就这样住一辈子的……”
末日里各种稀奇古怪的异能不计其数,显然,眼前的冯阿水也是一个异能者。
还是一个无序列异能者。
丧尸和变异兽并不是不吃腐肉,在饥饿情况下,他们连腐烂的尸体都会吃,怎么可能放过冯阿水?
他身上的腐臭味就是他的异能。
但凡是无序列异能,没有一个是鸡肋的。
能让丧尸和变异兽自动避开的气味,如果能够复制出来,分布在城寨周围,那岂不是天然的驱兽药物?
至少厌迟和老拐婆研究了两年,也没找出能同时让所有变异兽都讨厌的气味。
更何况冯阿水身上的味道,不止变异兽讨厌,就连丧尸都讨厌!
这么想着,她觉得眼前这个黝黑的巨婴在怪诞之中显出了一丝丝可爱。
毕竟圆圆的东西,哪儿有不可爱的?
姜尤,“我答应你了,只要你带我找到雪松镇,我会把冯淼带到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只要我还活着,就能给他庇护。我死了,就保证不了了。”
听到她说相对安全的地方,冯贵眼睛一亮,“是九号城吗?”
姜尤,“九号城算个什么?老王那地方,漏洞多得跟筛子似的,我带他去我的地盘,听风城。”
冯贵摇头,“听风城?没听过。”
听着名字就有些小家子气,应该是什么鸟不拉屎的小型聚集地,不过他不敢反驳,怕姜尤翻脸。
只能附和着笑。
此时,不管是不是九号城,只要能离开落石城,就比待在这里存活的几率高!
听风城就听风城吧,就算再差,也好过现在。
姜尤看出来冯贵笑意中的勉强,嗤了一声,“你要是不愿意去听风城,到时候我也能将他送到九号城,顺手的事,无所谓。”
冯贵当即感激地给她磕了好几个结实的头。
然后继续和冯阿水交代,他说话的时候,冯阿水就很乖的听着,看得出来他眼中的好奇,很想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