惰性,才是人之本能。
没了更新负担,苏木感觉整个人都畅快了不少,也终于能够明白为什么会有采风这种说法。
采风其实就是出去玩,放松心情,要不然老是会沉浸在小说的情绪中。
上本书的结局虽然还算不错,但整本书可是刀子遍地,以至于文字之中都夹杂着一些过分哀伤的情绪,小说完结,写日记的时候,那种情绪都挥散不去。
其实现在日记已经很少写了,上一次的日记还停留在三个月前。
日记这种东西是不是要天天记?
不见得。
日记的本意只是为了留住美好的回忆。
苏木是这样觉得的。
苏锦并没有养成写日记的习惯,因为她现在认字太少了,表达能力也不算特别强,想要说的事情,憋了好半天也说不出来,日记最起码要上了小学才开始写,现在主要还是以认字和数学为主,至少她现在已经不用脱掉鞋子或者借别人的手指来用了,很多数字都可以口算了,也经常会拿着百元大钞去超市秀自己的计算能力。
当然,用不上。
苏锦喜欢坐在苏木的脖子上,骑着苏木的脖子,下了公交。
偶尔坐一下公共交通也是一件快乐的事情。
苏锦乐在其中。
苏木主要是消磨时间,而且崔姝今天不在家,回家办事了,大概需要四五天的时间。
中午徐佳莹也不在。
干脆,出来觅食。
很久没有来这边的家庭餐厅了,苏木本以为这家家庭餐厅已经倒闭了,没想到还开着,生意还是一如既往的不错,苏木点了单,坐下来看着苏锦捧着茶杯喝水,心想着他怎么能对看孩子这件事情这么得心应手,忍不住有些想要跟简瑶絮叨几句,他觉得应该是当初给她带简一一带的,一一那个时候七八岁,现在苏锦也就四岁,差了三岁,但还算好带的,尤其是苏锦不挑食,不像徐佳莹,这不吃那不吃的。
“你知不知道,你妈妈头一次来这边的时候……”
苏木絮叨说起。
苏锦看着他颇得意洋洋的模样,心想着爸爸妈妈怎么能有这么多的故事。
她形容不出来这种疑问,视线也早就落在了隔壁桌的蛋包饭上。
苏木也看到了。
他在想,要是有一天带苏锦去那种女仆店。
不行不行。
大概会被徐佳莹打死的。
他去过一次,那一次还是被闫松源带着去的,那家店的质量只能说一般,相当的一般,蛋包饭的味道也很差。
家庭餐厅的味道还不错。
苏锦拿着勺子吃蛋包饭,还说等崔姝回来要让她给做。
一份蛋包饭自然是吃不完的,剩下半份,全部都进了苏木的肚子里,苏木摸着肚子,在店里又坐了一会儿,感觉轻松了,才带着苏锦出去外面溜达。
天气渐渐冷了,现在出门都得穿外套了。
这边离猫咖比较近。
过去时,店里人很多,简一一依旧在店里写作业,但下午还要去学画,所以午休时间也被剥夺了,这倒不是简瑶逼着她学这么多,实在是她自己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