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还是没调回来,姜云稚在心里叹了口气,看见闻辙手掌侧面都被压出了痕迹,便想着帮他把表摘下。于是姜云稚摸着黑将表带褪下,手表被取了下来放在床头柜上。
他的手还没移开,没有了表带的遮盖后,他的指腹摸到一块凸起的肉。
姜云稚确定那是肉,是连着闻辙的皮肤长起来的。他的膝盖上也有类似的肉,混着还没吸收的缝合线长。
熟睡的闻辙动了动身子,姜云稚紧张地将身体挪开了些,却还没放下他的手。他有些不可置信地顺着凸起的地方继续摸,摸到闻辙左手手腕上一条扭曲隆起的山脉。
因为曾经的伤口足够深,所以才长得出这么厚的疤,常年的增生让这条状似蜈蚣的疤痕愈发狰狞恐怖。
姜云稚的后背冒出冷汗。他的指尖止不住地抖,却还是一遍又一遍沿着那条蜿蜒的疤摩挲,从手腕左侧面凸出来的骨头,直到靠近右侧掌根,这条割腕后的疤痕贯穿了闻辙的整个左手手腕。
所以闻辙才从来不摘表。
姜云稚无措地看向闻辙,闻辙也自杀过吗?也遇到过无法克服的事情被打败了吗?是有多难过才会舍得割那么深呢?
曾经的闻辙那么想死吗?
他突然有点想哭。
十年沧海桑田,不论是困在过去的自己还是早已离开的闻辙,都没有过得很好。到如今,他们已经做着荒唐的事情,变成难以启齿的关系。
到了要回本家的那天,闻辙比往常起得更早,在浴室洗漱了很久,滴滴哒哒的水声吵醒了床上的姜云稚。他揉着眼睛用被子把自己裹紧,翻了个身看闻辙的背影。
自从那晚以后,闻辙似乎默认了晚上要和姜云稚同床共枕,他们从姜云稚的房间搬进另一间更大的,带卫浴的,从姜云稚躺着的位置能看见闻辙在浴室里洗手。
他发现闻辙很爱洗手。
姜云稚又想到闻辙手上的伤疤,他无从问起,而闻辙又刻意掩藏,这段记忆似乎注定要被埋葬。那天晚上能被记住的,只有那段荒唐性事。
闻辙洗漱完回到房间,脱下睡衣,在衣柜里挑选今天要穿的衣服。他的衣服像一比一复制后换个填色,总是一样的款式,黑白蓝灰棕居多。
姜云稚观察着他发达的背部肌肉,视线顺着脊背的线条游离,最后停留在靠近尾椎的地方,他看见那里也有几个圆圆的印记,比周围的皮肤颜色更深,是色素沉淀后的淡紫色。原来闻辙的身体上也有不完美的疤,隐藏在裤腰和表带之下。
闻辙在一众复制件中挑出一件拉夫劳伦的白衬衫,又套上一件看不出品牌的黑色西装,接下来该系领带了。衣柜里有个平面抽屉,拉开全是平铺的领带和袖扣,姜云稚的印象里,闻辙通常只会在最前面两排里随便戴一条。
而今天闻辙系领带的时间显然变长了。
姜云稚看着他的背影,双手一直在动,领带换了又换,却似乎始终没有挑到如意的。被淘汰的领带落了满地,可闻辙分明不是会随手乱扔的人。被压在西装里的衬衫衣领翻出来,多了两条褶,不同颜色的领带像鱼一样从闻辙的肩颈游来游去。
姜云稚下了床,小心地避开地上的领带,越到闻辙身边。闻辙的手又在抖,系领带的动作却停不下来。
抽屉已经被翻乱了,几枚袖口错误地出现在不同的格槽,姜云稚很快地拿出一条纯黑色领带,把抽屉推了回去。
他按住闻辙颤抖的手往下放,将闻辙手中明显无法与穿搭相配的紫色条纹领带丢到一旁,然后把自己手里的套到闻辙的脖子上。
闻辙比他高很多,好像他们的身高差真的停在了2011年,16岁的闻辙比11岁的姜云稚高那么多。
姜云稚帮闻辙系好领带,又把他的衣领翻了翻,像叠一条皱巴巴的毛巾那样把闻辙叠好。
“你……”闻辙说不出话,他少有地败下阵来。耳边的水声随着姜云稚的一举一动消失了,他看见姜云稚脸上浅浅的绒毛,和每一次眨眼都会颤动的长睫毛。
“你上班要迟到了。”
姜云稚不知道从哪里拿出来一枚领带夹给他别上,又说:“我觉得这样就很好看。”
作者有话说:
喜欢快节奏的笨人be like:攻受双方以一种意想不到的快速发现对方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