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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夜宿王宫,汉民入高昌(2 / 2)

本应为站在门前迎接自己的温润可儿,不见了踪影,连伺候的丫鬟也没了踪迹。

“人呢?”

契俾多的声音陡然变调,方才的温情荡然无存。

他猛地转身冲出门外问道:“贵妃呢?阿依莎去哪了?”

院子外面,一名侍卫只是淡淡的看了他一眼,沉声说道:“贵妃娘娘去了王宫。”

“什么?王宫?”

契俾多如遭雷击,神色震惊。

那座被北疆军占领的王宫,如今是李骁的地盘,阿尔库斯把阿依莎送过去做什么?

他想起宫宴上李骁那双似笑非笑的眼睛,想起阿尔库斯献舞时的谄媚,一股寒意顺着脊梁骨直窜上来。

“不,不,立刻摆驾。”

“回王宫。”

契俾多疯狂的大吼大叫,心中简直是要气炸了。

但侍卫却不惯着他,哼声说道:“陛下,您哪里也去不了。”

“国相有令,天色已晚,为防王廷探子对陛下不利,请陛下务必留在房中歇息。”

“送陛下回去就寝。”

说罢,两名侍卫上前夹住了契俾多左右,便要将其强行送回房中。

“不,不,放开我,我要去王宫。”

“放开我~”

“阿尔库斯老贼,我与你势不两立……”

王宫内院的偏殿里,烛火的映照下,阿依莎坐在软皮凳子上,手指无意识的捏在一起,略显紧张的模样。

这是个极美的回鹘美人,柳叶眉下的杏眼含着水汽,带着几分天生的妩媚。

高挺的鼻梁下,是一张饱满的缨桃嘴,此刻却被贝齿轻轻咬着,泛起几分苍白。

肌肤莹润如玉,仿佛一掐就能滴出水来。

已经等了快一个时辰了。

阿依莎心里的焦躁又添了几分。

来时的路上,宫人明明说是陛下有要事召见与她,让她立马进宫。

但她已经在偏殿了很久,怎么会迟迟不见陛下踪影?

“哗啦——”

殿门被人从外推开,阿依莎猛地抬头,心头一喜,正要起身唤“陛下”,却在看清来人时瞬间僵住。

门口站着的不是契俾多,而是李骁。

就在宴会散场之后,阿尔库斯告诉他,长夜漫漫,担心李骁无聊。

所以将哈密力城中最美丽的女人奉上,已经安置在了偏殿之中。

李骁满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家伙这是想挑战一下自己的软肋啊。

李骁也就顺势答应,看看是什么样的角色美人能让阿尔库斯拿得出手。

此时一看,姿色的确不一般。

这个礼物,深得李骁欢心。

“你你你,你是谁?”

而阿依莎看着李骁的身影,却是声音发颤,连忙的向帘子后面躲藏过去。

“你怎么会在这里?陛下呢?”

李骁没说话,只缓步走到殿中。

牛皮靴踩在铺着羊毛毯的地面上,发出沉闷的声响,每一步都像踩在阿依莎的心尖上。

他随手解下上衣扔在地上,一步步的向着阿依莎逼近。

“你不要过来~”

阿依莎色厉内荏,鼓起勇气喝道:“大胆,你知道我是谁吗?”

“我是阿依莎贵妃。”

“如此无礼,不怕陛下问罪于你吗?”

贵妃?

李骁听到这个女人自曝身份,也是有些意外,没有想到竟然是契俾多的妃子。

瞬间明白了阿尔库斯那老贼的算计,这是逼着自己当董卓啊!

嫌契俾多死的不够快,准备推上一把,好让他自己尽快登上王位?

不过,那个老贼看人真准。

都已经到了这里呢,李骁又怎么在乎阿依莎的贵妃身份?

准确来说,这个女人只是阿尔库斯和契俾多斗法的工具罢了。

李骁也乐得看他们斗。

“契俾多?呵呵!”

李骁不屑的摇头一笑:“想要问罪于本都,让他来好了。”

阿尔库斯这只老狐狸已经将契俾多算计的死死的,若是契俾多能够冲冠一怒为红颜,李骁或许还能高看他一眼。

说罢,李骁一把扯下了遮挡在阿依莎身前的帘子。

窗外的风沙忽然大了起来,拍打着雕花窗棂,发出尖叫般呜呜声响。

国相府。

阿尔库斯站在院中,望着天空中皎洁的月光,脸颊上露出了一抹淡笑。

“契俾多不是喜欢库迪那颜的女儿,对本相的女儿不屑一顾嘛?”

“今晚过后,看你与库迪那颜那个老贼还如何自处。”

“可惜上次没抓住你的把柄。”阿尔库斯摇头说道。

他想要废王自立,也并非那么简单。

主要看李骁的态度,其次也要兼顾国内各大贵族的想法。

需要一个名正言顺的机会。

把女人送到了宫中,看那契俾多还如何能忍得住。

而就在李骁在哈密力驻足的时候,百姓队伍却也只是简单休整一番,便朝着各自的目的地继续进发。

高昌盆地,尘土飞扬的戈壁路上,一支百姓队伍正艰难地挪动着脚步。

两个多月的跋涉,早已磨平了他们脸上的喜怒哀乐,只剩下麻木的疲惫。

有人肩上扛着破旧的麻袋,里面装着仅存的干粮;有人背着年幼的孩子,脚底早已磨出了血泡。

这一路上,不断的有人病死、累死,还有的是试图反抗或逃跑时被北疆军斩杀的。

九月中旬的河西走廊本该是秋高气爽,可一踏入高昌地界,扑面而来的热浪却像一张无形的巨网,将所有人都罩在其中。

太阳像个烧红的铜球挂在天上,烤得大地滋滋作响,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焦糊的味道。

“都已经九月份了,怎么还这么热啊?”三娃子抹了把脸上的汗,气喘吁吁的问道。

旁边一个抱着孩子的妇人接口道:“是啊,再过俩月都能下雪了,这里怎么还和夏天似的?”

众人纷纷附和着抱怨,声音里满是绝望,这燥热比河西走廊的夏天还要难熬。

只因为此地乃是大名鼎鼎的吐鲁番盆地,是整个华夏平均气温最高的地方,神话传说中的火焰山便位于此地。

但也正因为积温充足,所以此地便成为了当前西域最重要的粮仓。

就这样又走了半天,到了太阳快要落山的时候,领队的王大牛突然勒停了战马,眯着眼睛望着前方的山脚下,重重地松了一口气。

心中暗暗说道:“这片地界看着没人要。”

“不走了,就在这里扎下吧。”

王大牛是北疆转业军官,成为了这支百姓队伍的百户。

他们的移民过程并不麻烦,跟着大部队走,看到某片适合居住垦荒的地界,就留下一部分人。

其他人继续往前走,但总体来说,各支队伍之间的距离都不会太远。

王大牛便是刚和其他几支百户分开。

调转了个方向走了不远,就让他发现了一块风水宝地。

这个地方原本应该是高昌回鹘人的村寨,只不过因为战争,导致人口流逝,土地也荒了一年。

之前的北疆也没有这么多人力进行种植,现在终于等到王大牛他们来接手了。

举起手里的马鞭,朝着前方一挥,对着众人喊道:“都打起精神来!看到前面那片地了吗?”

百姓们顺着他马鞭指的方向望去,只见一片无边无际的荒野蔓延开去,一直延伸到远处的山脚下。

荒草长得比人还高,在热风里疯狂摇曳。

可仔细看去,那些荒草间还能隐约看到田埂的痕迹,显然这里曾经是一片粮田,只是因为长久无人打理,才变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很多百姓的眼睛倏地亮了起来,他们看得出来,只需要除除草,翻耕一遍,再引来水源,来年定能长出饱满的庄稼。

果不其然,下一秒,王大牛就挥舞着马鞭,脸上露出了难得的笑容,大声嚷嚷道:“以后,这里就是咱们的地盘了。”

“只要咱们把这片地方收拾出来,种出粮食,按时缴纳租税,这片地就归咱们百户所有。”

“而且这个地方比起甘肃产粮更高,每年都能种两季粮食呢。”

“什么?”

人群中瞬间爆发出一阵骚动,麻木的脸上终于有了表情,惊讶、怀疑、激动……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

“两季粮食?真的啊!”一个男人不敢相信地问道,声音都在发颤。

这个年代的粮食产粮都很低,普遍不过两百斤,而且一年只能种一季。

两季的粮食,他们不敢想。

就算是交满了租税,剩下的也能装满自家粮仓啊。

王大牛重重地拍了拍胸脯:“那还有假?只要听话,以后就等着过好日子吧!”

话音刚落,一个男人突然“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双手紧紧攥着一把红褐色的泥土:“有地了……咱们终于有地了……”

他这一跪,仿佛点燃了所有人心中积压已久的情绪。

有人放声大哭,宣泄着两个多月来的苦难;有人互相拥抱,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还有些孩子虽然不懂大人们在高兴什么,但也被这热烈的气氛感染,跟着欢呼起来。

王大牛看着眼前这一幕,脸上也是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高昌可是块宝地,让那群蛮子占着,实在是可惜了。

以后,他就带着这些百姓在这里待着了,再把婆娘接过来,也能安心养老了。

与此同时,还有将近十万百姓在高昌国的土地上扎下根来。

他们的出现,将会重新拾起这座西域粮仓的富饶,可同样也会与当地的回鹘人产生不可调和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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