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的单身女儿突然提出要搬出去租房子住,做父母的会如何反应?
是惊讶,担心,还是拼上半条命也要去阻拦?
都错了!实际情况是,他们半推半就、假装依依不捨地把女儿欢天喜地地送出了家门。
他们说:女大不中留,越留越有仇。
小鹿的新公寓就选在学校周围一公里的半径之內,步行不过十几分钟的距离。
別的不说,以后上班无需再“长途跋涉”是没有任何悬念了!
上个班就夸张成“长途跋涉”?这是不是也“太夸张”了?
听我说,一丁点儿都不夸张!
在一个三四线的小城市,单程通勤时间超过半小时就算远了吧?
但是!在上海,只要你需要选择公共运输的方式,吭哧吭哧地去上班……
那么,你丟在路上的单程时间不超过90分钟,就没有人会对此莫名惊诧。
因此种种,在上海甚至诞生了这样一个族群:b。
什么?“宝马”族?人手一台宝马?
呵呵!您想多了!
所谓“b”族,是特指那些在上海市中心上班,家里却把房子买在了郊区,同时又没买车的人。
而他们每天上班的路线是这样滴:
首先坐公交车(bus,也就是b里的b),然后乘地铁(tro,即b里的,最后走路(walk,b里w)到公司。
b是个什么梗,现在晓得了吧?
刚入职和美那会儿,杨清越和时小鹿可谓扎扎实实的b族。
那时的她俩又穷又快乐。
虽然每天上下班,公交-地铁-步行三部曲下来,有种“一路跋山涉水”的僕僕风尘感;
可单身最不缺的,就是无处打发的时间呀!
所以她俩一道乘公交,挤地铁,再一路嘰嘰喳喳地回合租屋;
然后隨便点个外卖,再选个奈飞出品的好电影,窝进沙发里看到深更半夜。
现在回想,那是怎样的一段神仙日子啊!
然而,坚信“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杨清越,只跟时小鹿“同居”了一年便迅速脱离了b组织。
因为人家一结婚,老公就给买车了。
至於买的啥车,小鹿向来是傻傻分不清楚的。
更何况她杨清越结婚不过五年,车却已经换过三台了!
於是,工作第二年,小鹿便被独自拋弃在了出租屋,继续在那里“又穷又快乐”……不不不!是又穷又不快乐。
为什么不快乐了?因为失去了一个分担房租的同居伙伴,她的日子日渐萧条落寞。
按说,谋事於沪上数一数二的外语教培机构,而且赚的都是美元,薪水应该不差吧!那她的钱都哪儿去了?
这还用问吗?不都扔进股市化成一缕缕冤魂了吗?!
所以,在惨遭已婚妇女杨清越的拋弃后,小鹿独自苦苦支撑了大半年。
最终,她愿赌服输,狼狈不堪地逃回了父母家,心安理得地啃起老来。
五年后的今天,时大小姐再次脱离了“啃老”族,还把房子租到了寸土寸金的人民广场附近!
想必,她是跟st界王者乐趣哥赚大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