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面的女律师随即开始答辩。
“首先,作为代建方,我方会努力督促施工方按期交工。”
“我方认为业主方无权查询施工进度,合同里并无该约定,且该项目并没有逾期。”
赛可公司这边的抗辩理由很简单,就是说合同里没约定,现在还没逾期呢,你说这些都没用。
退一万步说,就算真的晚了,你们可以基于合同去提违约金,但是现在不能调查进度。
理论上来说在房屋交付之前,房屋所有权是归开发商的。
业主的知情权无法对抗这种权利。
这局面要是让以前被周云送进去的那些领导看的话都会懵逼,因为以前周云讲的最多的就是“依法依规”以及“按照合同办事”。
而周云的对手说的最多的就是“稳定”和“大局”。
结果现在反过来了,周云的对手在扯合同,周云在那里大谈特谈“要稳定”以及“大局为重”。
律师嘛,没点见人说人话的本事做个屁的律师,反正周云的看法是,目前的情况下,业主必须要有知情权。
不能被代建方给蒙在鼓里。
双方的核心争议点就是,在已经烂尾过一次的保交楼项目中业主有没有对于施工进度的知情权。
被告律师并没有注意到,在她答辩的时候周云的脸色特别古怪,尤其是在她说出“当前并没有逾期”这句话的时候。
终于案子到了法庭辩论阶段,周云率先开火,一句话直接让对方懵逼了。
“目前保交楼的钱就是我把开发商老板送进去之后才要回来的,所以监管账户里真的有多少钱我很清楚。”
就是这么霸气,钱都是我要回来的,开发商老板也是我送进去的。
“被告方一而再再而三地说可以后面要违约金,可按照现在的情况来看,被告方应该很清楚,监管账户里的钱绝对是不够赔付违约金的。”
“那么在今天,已经逾期的情况下,被告方依旧在说让我方主张违约金,我不禁想问一下,被告方究竟是什么居心?”
话已经说的很清楚了,明知道就那么多钱,明知道已经逾期了,却还在那里让人等着,让大家去申请违约金。
这就是居心不良!
代建方的律师闻言道:“但是原告并没有证据证明已经逾期。”
周云闻言顿时笑了:“审判长,我申请发问。”
审判长头也不抬道:“准许发问。”
周云随即开口道:“被告律师,我问你,你知不知道今天是几号?”
被告这边的律师一脸诧异但还是回道:“我知道啊,今天十五号。”
周云又道:“那你知不知道交房日期是几号?”
被告律师犹豫了一下道:“应该是十一号。”
周云摊摊手:“你看吧,交房日期是这个月十一号,今天已经是十五号了,但是房子依旧没交,你说逾期了没啊?”
“还是说你的脑子连日期都记不住?就这还当律师?”
听到这话,律师顿时脸色变了,她刚刚其实是没反应过来,毕竟这个案子立案那会确实没逾期,所以刚刚习惯性地说没有,谁知道这都已经过了这么多天!
审判长开口道:“请原告律师注意发言,不得人身攻击。”
这里要说明一下,当时周云起诉立案那会距离交房还有二十天左右。
中间双方调解,然后周云再起诉,等待立案,提交证据等等,到现在已经过去二十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