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归慢慢饮完了手中这杯竹叶青。
对面的桃花眼正在吃东西,得益于自小的言传身教,这个人不论是行走坐卧都是极为赏心悦目的,他吃东西,由家人教出来,动作不疾不徐,咀嚼无声,眼眸安静,有这样的仪态,便是来到宫中宴席也不必怯场。
齐家也未免太不识好歹了。
想得也有些多。
他如此想道。
两个人闲话几句,吃了一顿饭,便要作别。
一个手里拎着叫哑了嗓子的鹦鹉,一个手里拎着两只白兔,在门口作别。
桃花眼说:“前些日子去葫芦巷子,听说你不在那住了。”
燕归说:“走得匆忙,未及告知亲友,还请见谅。”
“今日说了许多,我还未曾贺你乔迁之喜。”他今日原作游玩散心,身上没带什么可以送人的礼品,只有手上这一只不太讨人喜欢的笨鹦鹉。
燕归说:“改日请你来我家中作客。”
桃花眼笑了笑,“你在葫芦巷子住了好些年,好的坏的,这些年都没换过地方。怎地忽然搬家,可是家中有了什么娇客?”
想起那只被他妥善收藏的,左侧羽翼写了人名的彩色燕子风筝,燕归说:“确实有位娇客。”
桃花眼原本是开玩笑,此时听燕归肯定,便露出几分惊讶之色。
见惯了对方孤家寡人,没想到忽然有一天,对方家里添了一位“娇客”。
但看年龄,其实也在情理之中。
桃花眼摇摇头,说:“实在走得太快了,和那些杀人跑路的亡命之徒一样快,经过葫芦巷子的时候,我听见那里的闲人说你也许是杀人逃跑了,他们说一直都觉得你是个凶人,跑了也是早晚。你离开的如此利落迅速,我本以为出了什么事情,着人打听过,听说你还在御前护卫就放了心。”
“劳你挂念了。”
燕归想,他也算得上是犯了命案后离开的。
“这有什么呢?无事就好。”他提着笼子里默不作声的鹦鹉,问身边的燕归,说道:“我家中人都说,那日醉仙楼所见的女子是我酒后所做的一个梦,我一直不信,我觉得我见过她,我要找到她。燕兄,你觉得我会找到她吗?”
燕归略微沉默了一下,街头人来人往,过了一会儿,他说:“会的。”
“我还有事,先行一步。”
芙蓉殿
檀华正在收拾东西,萧恒不在的这些时日,她实在是过得有些放飞自我。
近些年萧翀乾忙于修仙,无心朝政,对她这个女儿的关注也大大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