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现在的渺远集团来说,高熙嘴里的那一座宝山的地址尤为重要。虽然高熙说告诉孙渺,告不告诉谁知道了。况且,这般赢了过来最为解气。
虽然孙渺更想要的是那座孤山下面矿石采掘权,但是他知道高熙绝对不会轻易给。退而求其次,那就先要地址。
“我的彩头就是那一座孤山的地址,至于是哪一座我想高先生应该明白。”吴敌这会看向高熙,开口笑着问道:“不知道,高先生同意不同意?”
高熙嘴角勾勒出一丝笑意,开口自信从容的道:“那一座孤山的地址而已,当然没问题。既然要添点彩头,我想要的彩头更是简单不过。我想和孙董今天晚上,一起单独吃一顿晚餐。”
哗。
全场一阵哗然,谁都是不曾预料高熙要的彩头竟然是这个。
孙渺毕竟是渺远集团的总裁,往往一些女孩子听到这个脸色自然而然就是红了起来。孙渺俏脸一片冰冷不为所动,只是开口淡淡的道:“行,当然没有问题。”
彩头一经选定下来,高熙嘴角之上荡漾出来一丝得意的笑意,大声的道:“牵我的马出来!”
高熙这种公子哥,并不是那种纨绔二代。从小到大,都是受家族尽心尽力的培养。骑马射艺都是有所涉猎,恰好高熙这个人从小就是喜欢骑马。
所以,在骑马射箭上面,高熙自己花费了大量的精力去训练。
赛马方面,高熙很有自信。
这些年来,高熙参加过很多国内外的赛马比赛,成绩斐然。
况且,他有着一匹绝世好马,一匹阿哈尔捷金马。
有着这样一匹绝世好马,所以高熙向来都是战无不胜。得知吴敌和孙渺在马场里骑马,正中下怀,所以高熙才是这般急切的赶了过来。
从哪里跌倒,在哪里爬起来。
在南山南度假山庄酒场上颜面尽失,那么现在就在南山南马场上找回颜面。
马上,有着马场的工作人员,牵着他的那一匹阿哈尔捷金马。他来京城不久之后,这匹绝世好马就被他带了过来,放在这个马场喂养。
只见这一匹阿哈尔捷金马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在马场工作人员的牵引之下,徐徐而来。
皮毛是那种枣红色,在阳光这一匹马看起来格外俊朗。
高熙目光扫视全场,发现所有人都是被这一匹绝世好马所吸引住。
他当即笑了笑,道:“我从小骑马,向来都是骑自己的马。这样,才能达到人马合一。这一匹马从小跟着我,正是我独一无二的坐骑。”
“这是什么马,看起来好生俊朗?”终于,人群中有人问道。
高熙微微扬起了下巴,开口徐徐说道:“这是一匹阿哈尔捷金马,也许大家对于这个名字很陌生。但是,汗血宝马大家一定听说过。对,这就是汗血宝马。因为阿哈尔捷金马的皮肤较薄,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另外,马的肩部和颈部汗腺发达,马出汗时往往先潮后湿,对于枣红色或栗色毛的马,出汗后局部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给人以流血的错觉,因此称之为汗血宝马。”
短短一席话,让所有人都是一阵哗然。
汗血宝马,从始至今,颇负盛名。
高家作为京城的名门望族,果然底蕴深厚。
这高熙的坐骑,竟然是这般一匹汗血宝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