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首级带着血液在半空中飞滚,而薛承乾从容收刀,状若天神,直接压垮了附近禁军所有的战意。
没有人敢站出来替上官报仇,所有人大喊着一哄而散,手中的兵器都丢到一旁,只恐自己逃得慢了,或者因为拿着兵器成为被追杀的对象。
“切,青塘好歹也是一郡郡治所在,兵丁就这种水准?”
赫连月笑着策马上前。
“你以为呢?若非大梁的禁军太过无能,我们随大帅南下之时,岂能那么轻松地攻破边关?”
赫连月的话虽是附和自己,可是薛承乾却听得心里颇不是滋味。
虽说多年以来,都流传着北蛮人骁勇善战,中原之人较为文弱的说法,但是比起体格,更重要的还是双方的胆略差距。
坐镇地方的全都是士族选出来的“读书人”,既不通兵法,又没什么胆气,由他们带领的兵丁,又能有多少胆略?
若是一般的敌人还好,假如他们心知是强悍的北蛮军南下,只怕未战便已经先怯了。
当初东平被围,北蛮铁骑分成数股小队,纵横于官道之上,就能吓得各地禁军闭城自守不敢出击,便是明证。
“若我猜得不错,此人当是青塘城守李服永,他们的郡守都被斩杀,余者已不足为惧。”
“孙伏山,你持他首级飞驰四门,让将士们一起大喊,把残余的禁军吓跑便了,不必多造杀戮。”
赫连月不解地道:“少帅虽是心慈,但现在却是用错了地方吧?”
“正因为大梁军已经群龙无首,战力已不足以对我们造成威胁,才更应该趁此机会,杀他个血流成河,以此起到震慑的效果。”
由此也看得出赫连月与薛承乾在用兵上的分歧之处。
赫连月并不是凶残之人,但是她的用兵也受到草原风格的影响。
假如能通过一场血腥的战役,狠狠打击其他敌军的士气,她就会毫不犹豫地选择如此做。
而薛承乾却摇了摇头:“我们当分清楚,真正的敌人是谁,现在最重要的又是何事。”
“青塘守军不战而溃,同样能起到对其他禁军的震慑之效,但却能避免他们作困兽之斗,大大减少我军伤亡,节省我们的时间。”
“与其只在青塘一地浪费时间,不如趁此之时再快速移军,把骑兵的优势发挥到极致!”
“哦?”
赫连月没有反驳薛承乾,反而眼前一亮。
“难道少帅还想再行进攻?”
孙伏山那么胆大之人,都露出苦色。
“少帅,咱们这样做会不会太险了?青塘之军还不一定完全溃散,万一他们在后面重新集结起来,会不会威胁我军后路啊?”
不是他胆子小,而是此次行军路途极远,而他们根本不可能建立起有效的补给,每名将士随身只带了五日的干粮。
在他和众兄弟看来,能奔袭到青塘,强攻一座郡城而且快速得手,就已经是极大的成就了。
带着破城之威,胜利回军方是稳妥之策。
薛承乾没有理他,只是看着赫连月:“依族长之意,本帅是否应该进攻呢?”
赫连月欣然道:“若依着我们草原骑兵的习性,不但要进攻,而且要以雷霆之势,把遭遇到的一切之敌全部碾碎!”
“带领骑兵长途奔袭,若是还担忧被别人截断后路,那不如把战马让给其他的同袍,自己回家睡大觉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