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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四章王子犯法,与民同罪(2 / 2)

同时,曹天佑喊:“哥!救我啊!救我啊!哥!……曹天保!你大爷的!妈,你一定要救我啊妈!……”接着,他就被(警察)铐上带走了。

他们的母亲说:“行啊天保,你出息了,就不管你弟弟了?”

曹天保说:“妈,您是不知道,我可是当场目睹了那起车祸的。那个人不但被撞了,还被轧得血肉模糊。可天佑呢?他却视而不见,就那样开车走了!妈,换做是您,您能视而不见吗?天佑他但凡有点人性,就做不出这样的事来!”

看守所那边。

曹天佑进去后就大骂:“我姐夫是干部!我知道,你们是冲他来的!他做了那么多贡献!你们能有现在的位置,还不是他给的?你们有什么资格审我?快放老子出去!不然,你们都他妈会后悔的!……”

可无论他怎么喊,一直没有人回应他。后来人家嫌烦了,把他关进了隔音的单间。门一关,世界顿时清净了。

读者对对碰。

问:作者先生,你如何看待“王子犯法,与民同罪”?

答:正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谁,只要触犯法律,就要受道惩罚。

商鞅变法时,立木建信,法令得到了推行。当时,太子封地的农民给太子上交粮食,被人换成沙子,太子一怒之下杀了押粮的农民。商鞅说,“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为君嗣也,不可施刑,所以把太子流放了。还以连坐之罪“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对太子的老师公子虔施以劓刑(割鼻子),公孙贾施以黥刑(脸上刺字)。从此,上至君王,下至百姓,再没有人敢违商鞅之法。

以此可以看出,法律的地位非常之高,今天亦是如此。只有人人守法,国家才能安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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