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叮叮“的清脆声响让红河部落的人集体倒吸一口凉气。
红荔一个箭步冲上来,心疼地拦住明的手:“别、别敲啊!这可是陶器!”
她们红河部落参加过部落大集,就一个陶器要花很多食物或者兽皮才能换到,现在明居然敲陶器。
等阻住了明她才反应过来,问:“你刚才说啥,这是你们自己烧的?”
明点了点头:“这也是祭司大人教我们的。”
红荔迷糊了。
这、这、这祭司大人也太厉害了吧,还会烧陶器,而且还愿意把这个技能教给别人。
红荔越想越觉得自己来对了。
她悄声跟自己带来的人说:“我们一定要都留下来,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部落!”
她有预感,石牙部落,以后一定会成为最厉害的部落!
红河部落的人跟着明排队,领到芋头的时候,问:“这是什么,直接吃吗?”
“这是芋头,把皮剥了直接吃就行。”
领到卤羊杂的时候,分菜的菊给红荔分了一条羊腿,微笑着说:“你今天太厉害了,来,多吃点,尝尝我的手艺。”
“谢谢。”
红荔看向自己手里的羊杂。
深褐色的汤汁里,大块的羊肚、羊肠、羊肺等羊杂在碗里颤动,散发着勾魂摄魄的香气,陶碗都装不下的羊腿上都是煮得软烂的羊肉,那难啃的羊皮都被煮得晶莹剔透。
明让她们自己找位置坐,坐下后,她小心翼翼地抿了一口汤——
“轰!”
她觉得仿佛有数不清的味道在口中同时炸开!
肉的香味、香料的厚重、还有一丝辛辣、一丝鲜甜……反正除了苦味涩味,其他的味道都在里面了。
红荔瞪大眼睛,突然理解为什么石牙部落的人排队时都在偷偷咽口水。
这味道实在是太有劲了。
她又去尝了羊杂和羊肉,软烂却不失嚼劲的羊肚在齿间弹跳,浸满汤汁的羊肠爆出浓郁的汁水,就连最难煮的羊肺都吸饱了卤汁,入口即化。
最绝的是那条羊腿,皮肉早已炖得酥烂,轻轻一扯就骨肉分离,连着筋膜的部位更是软糯弹牙,让人恨不得把骨头都嚼碎吞下去。
“嗷!烫烫烫——”旁边的红苗早就忍不住吃了好几口,她不会使用筷子,所以是直接用手拿的,手被烫的呱呱叫,然后又连忙扔进嘴里。
然后又被烫得直吐舌头,却死活不肯停下咀嚼的动作。
“呜呜,太好吃了,首领,你说的对,我们一定要尽全力留下来,我想每天都要吃这么好吃的食物。”
她们红河部落的地白果产量很大,她们常吃的食物也是地白果,地白果甘甜脆爽,汁水丰富,无论是生吃还是煮来吃都很好吃,可是那不是肉,吃多了肚子还是空了了的,完全没有吃肉的满足感。
所以她们把肉和地白果一起煮,这样地白果就有肉味了。
但是完全没有这么好吃。
尝了卤肉后红荔又去尝了芋头。
芋头绵密的口感瞬间在舌尖化开,多吃几口肚子便有了点饱腹感,这——比她们的地白果还要容易填饱肚子!
原以为地白果是世界上最好的食物的红荔有些脸红,人家石牙部落自己就有能饱腹的食物,估计也不怎么稀罕她们的地白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