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颖也是无奈:“晶晶不笨,只是上学有些晚,简单的那些知识,她学起来很快,现在越来越难,她学起来就有些困难,总体来说还是慢慢在进步。”
说着又笑着说摸了摸换弟的头顶:“我们可以像小蜗牛一样,一点点努力往前爬,总有一天能爬上山顶的。”
罗玉竹赶紧附和:“对啊,只要愿意学习,慢慢都会跟上的。”
叶笙让张阿姨中午多做几个菜,又带着两个孩子上楼喂奶哄睡。
两个孩子睡了后,让周砚深在楼上看着,她下楼来和王颖,乌向兰聊天。
罗玉竹已经喊着换弟和妙妙还有小南瓜过去吃小馄饨和水果。
王颖看着漂亮的小南瓜,笑着说:“不得不说啊,你们家的基因是真好,看看小南瓜,长得多好看啊。”
乌向兰赞同:“一看就是大城市的孩子。”
王颖又看了眼在餐厅规规矩矩坐着的换弟,微微叹口气,很小声的说:“我现在也有些苦恼,有什么都不知道该怎么和晶晶沟通,我和老宋都要小心翼翼地,生怕哪里做得不好,她就多想。”
“有一次,我炖了一只鸡,那只鸡不大,我们三个人一顿吃完了。晚上吃饭时,老宋就随口问了一句,中午的鸡吃完了?我说吃完了。老宋就笑着说说咱们挺能吃啊。”
“就这么简单一句话,当时我们谁都没多想,过了两天,我又炖了红烧肉,晶晶死活不肯吃,我就很奇怪,还以为孩子是没胃口,不想吃肉。等到了晚上,我起来上厕所,看见厨房灯亮着,我轻轻走过去,就看见晶晶站在厨房灶台前,捏着一块红烧肉往嘴里塞,你们也知道,那凉了的红烧肉,裹着白白的猪油,多腻啊。她就那么狼吞虎咽地吃了两三块,怕我发现,又把肉扒拉平。”
“我当时没敢出声,又悄悄退回了房间,听见她房间的门关上,我才又出去。我当时那个心里难受啊,我又不是不让她吃,她为什么要做出这样偷吃的举动?要是让别人知道,还以为我尖酸刻薄不让吃肉呢。”
“我想了想,就是因为老宋那句话,晶晶往心里去了,所以当着我们的面不敢多吃,也不敢吃好的,可是又经不住馋,就去偷吃,这个习惯很不好。可是我又不知道该怎么跟她说。”
乌向兰以前对换弟还可以,经过家里的事情后,对换弟感觉很一般:“嫂子,你也别多想,只要尽心了,她长大以后肯定能懂的。”
王颖皱眉:“话是这样说,可是我怕她这会儿留下什么心理阴影。小时候这些影响,会影响人的一生。”
边说着边看着换弟那边,见她没看过来,又很小声地说:“你们也看见了,刚才吃苹果的样子,也是很小家子气,我都不知道该怎么教育,有什么我是又气又心疼。”
叶笙也不知道怎么劝,换弟毕竟是个孩子,这么小又经历了很多,思想上自然要比同龄孩子想得更多,也可能是没有什么安全感,时刻怕回到福利院。
最后建议:“实在不行,给她找个心理老师?”
王颖只是摇头:“有时候老宋埋怨我,这就是没事找事。”
不自觉间也有点儿怨气。
叶笙也能理解,养孩子原本就有很多风险,更何况这个孩子还不是亲生的,时间久了也并不和自己亲,心里难免有些想法。
王颖吐槽完,感觉自己这样说也不对,赶紧又说着:“我就是抱怨一下啊,我肯定会好好把晶晶养大的。”
中午吃饭时,罗玉竹倒是很热情地给妙妙和换弟夹菜,又忙着喂小南瓜吃饭。
叶笙就发现换弟还是有点儿异常,罗玉竹给她夹了菜后,她会小声说谢谢,但是夹的鸡肉和红烧肉,却是一动也不动,只是夹着素菜吃。
罗玉竹不明原因:“晶晶吃肉啊,尝尝这个张奶奶的手艺,这个鸡肉炖得可好吃了。”
换弟摇摇头:“谢谢奶奶,我不喜欢吃肉,我喜欢吃白菜。”
罗玉竹看了眼拿着鸡腿啃得很香的妙妙,又看了看小嘴张着要肉吃的小南瓜,就很奇怪:“小孩子哪有不喜欢吃肉的?你看你这么瘦,多吃肉才能长高。”
换弟抿了抿嘴,看了眼罗玉竹,又迅速低下头。
只是垂下眼睑那一瞬间的眼神,让叶笙忍不住皱起眉头……
第441章小小年纪心机深沉
晚饭后,王颖要乌向兰一起要离开:“我就不住你家了,你家这里又是老人孩子,我再住这里就是添乱啊。我在这边住三四天呢,明天我再来看你们啊。”
叶笙见劝不住,只能依着王颖:“要不,向兰嫂子你们就住大院招待所,这样明天过来也方便,现在天寒地冻的,你们要是回去,再过来也麻烦。”
乌向兰想想也行,最近她也有点儿事情要找叶笙商量:“那我们就住大院里的招待所,正好我还有点儿事情想跟叶笙和浣浣商量一下。”
叶笙又挽留两人带孩子坐会儿:“那就再坐会儿,我嫂子应该也快回来了。”
几人又坐下,罗玉竹见乌向兰有正事要和叶笙说,带着换弟和妙妙还有小南瓜去楼上她住的卧室玩,而周砚深带着两个小宝宝回房间,小家伙们刚吃饱,这会儿正在酣睡。
张阿姨泡了茶水过来,乌向兰拉着叶笙:“我最近看了看,之前不是跟你说不是想开个服装店,最近我一直在做这个调查,也在看有没有合适的门店。叶笙,你看南三条那边怎么样?我在那边租个档口卖服装,你看行不行?”
叶笙知道那边主要是卖一些小商品,还有各种服装,因为靠近火车站,人流量也是非常的大。
最重要的是,那边的衣服非常便宜,几块钱就能买到一套质量不错的。
“可以啊,不过你自己开店,能顾过来吗?”
乌向兰也是在犹豫这个问题:“我要是一个人,完全没有问题,不行我吃住在店里,可是现在有个妙妙,我还要看着妙妙,可能会顾不过来。”、
“所以,我想把妙妙送寄宿学校,一个星期接回来一次的那种。”
没等叶笙开口,王颖先拦着:“那可不行,妙妙才多大啊,你就让孩子住校。你说孩子能陪我们几年,等他们长大了,想留在身边都不来。你就忍心错过孩子的成长?还有啊,你这样,妙妙以后都会跟你不亲。”
叶笙点头:“对,嫂子说得对,妙妙太小,要不是万不得已,一定不要让孩子和母亲分开,要不容易造成心理上的伤害。”
王颖皱眉:“你可不能糊涂啊,为了挣钱,耽误了你和妙妙的感情,你就这么一个女儿,以后要是跟你不亲了,你哭都没地方哭。”
乌向兰这些天一直在犹豫这个问题,送孩子去寄宿学校,她也不忍心。可是留在身边,她要是自己开店,又怕照顾不到孩子,委屈了孩子。
“我本来就舍不得,是你们这么一说,我就更舍不得了,不过我还是想开店。”
叶笙觉得这一点也不冲突:“这并不冲突,你可以睡店里,妙妙也可以跟你睡在店里啊,白天你看店,她也能陪你做伴。你要是忙不过来给她做饭,就买盒饭。我看南三条大门口,好多推着车卖盒饭的。等你去外地进货,不放心把妙妙交给其他人,就让妙妙来我家住,我家人多,没事的。”
王颖连连点头:“对,叶笙说这个办法就不错,反正千万不能让孩子住校啊。”
乌向兰觉得叶笙想得很有道理:“到时候就是要太麻烦叶笙你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