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间,牛慧细瘦的手已经抓上了络腮胡的脚腕, 它脸上的胎记在此刻显得又大又紫,几乎占据了络腮胡的整个视野。一股被冰水淹没般的凉意和着窒息感从腿上一路顺着脊柱冲向他的四肢百骸, 女人惊恐地看着络腮胡在凳子上翻着白眼抽搐,她的眼睛都看疼了也始终没有看见趴在他身上的东西。
“我看了一圈儿,你家里也没有座机是吧?”徐歌像是看不见络腮胡的惨状一样若无其事地对他说话。
明眼人都能看出络腮胡的样子别说回答问题了, 能不能喘过下一口气来都是问题,女人替他回答道:“没有,一个单身汉要什么电话……都是自己过。”
徐歌凭空拿出一个符铃,随手摇了两下, 牛慧听到符铃的声音马上就被斥退到了墙角, 络腮胡猛地一口气吸上来, 就听见徐歌掏出一块黑盒子说道:“那你肯定没有移动电话。”
络腮胡不理解徐歌在炫耀什么, 但他又不敢不听她讲话, 只能侧耳听着又拿眼睛盯着墙根的牛慧,他嘴里再也硬不起来, 不住地朝着它讨饶。
“移动电话是个好东西,它还有个很好用的功能,叫录音。”徐歌说完摆弄了几下,络腮胡的声音就原封不动地从里面传了出来, “我把这个录音交给专业人士了,到时候会有人过来抓你的,恶有恶报。”
络腮胡没空管徐歌说了什么:“它怎么又过来了?!弄走啊,弄走啊!”他看着牛慧抓住他身下的长凳腿,而徐歌面无表情地收起了符铃,转而去脱下自己的鞋往外悠闲地倒沙子。
女人看着长凳开始来回晃动,就像是顽劣的孩子恶搞一般,络腮胡躺在上面居然开始口吐白沫,过了两分钟他就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出完气了?”徐歌突然开口,女人看她又不知道从哪里拿来一个火盆,放在凳子边上就开始烧黄纸。
女人鼓起勇气问道:“牛慧在这儿吗?我看不见。”
徐歌点点头:“不过它现在听不懂你说话了,估计也不认得你了,等我送走了它,你们再去坟上跟她讲话吧。”
回到家,徐歌将铜钱从尸体嘴里取出来,这枚铜钱仿佛暂停了尸体的时间,过了一天那尸体还跟昨天刚捞出来的时候一个样子,什么尸斑也没有长。
管完该管的事,徐歌将符咒从男人身上扯了下来,又嘱咐了女人几句,独自出了村。
一到村口,徐歌就看见一枚鲜艳的红点正沿着路朝这边飞一般地靠近。隆冬的清晨,这个世界太黯淡了,以至于那么一点颜色就显得异常鲜亮。
红点近到眼前停了下来。这是一辆拉风的红摩托,纯粹又嚣张的红,红得像木炭里吐出的火舌。而驾驭这团火焰的女人同样显眼:浓丽的蓝黑色眼影,鲜艳的红唇,她的皮衣敞着怀,露出底下简单的白色棉背心,紧贴着起伏的轮廓。牛仔裤是旧的,蓝色洗得发白,紧包着修长的腿,膝盖处磨出了挑衅般的毛边。棕色短靴的鞋跟稳稳卡在金属踏杆上,相当利落。
徐歌要去找的人就在千门八将的总部。
这位女人在车上热情招呼道:“你就是徐歌吧!上车!”
“你瞧我这记性,忘了自我介绍了,”她朝着徐歌热情一笑:“千门八将,玫瑰。”
原来并不是所有的代号都像不良分子。
徐歌并不在乎来的是谁,她听话上到摩托车后座,摩托车马上就发了起来,箭一般的在路上飞驰。
“我是牧云平的小姨!”玫瑰的声音从前面传过来。她虽然和牧云平的母亲气势截然不同,但徐歌还是能从眉眼间看到二人有几分相似。
重新安在脑袋上的头盔丝毫没有隔绝玫瑰热情的声音:“牧云平那小子就知道闯祸,说话又难听,跟他妈一样!但他心不坏!”
“是。”为了不让玫瑰的话落在地上没人接,徐歌简单回应一句。她现在小心翼翼,唯恐掺和进别人的因果羁绊里,把它们弄得像太平村一样一团糟。
但有那么两个人她是要带回来的,徐歌笑笑,他们是最不怕的。
……
“干相斋。起名。择吉。解签。”
摩托车突突地转进恒盛僻远的小巷子里,七弯八拐,最终停在金门算命小店的的招牌跟前。
白底黑字的木板招牌,边缘被风雨浸得发灰,字是普通的楷书,没有任何花哨。店面窄小,夹在一家“老王裁缝铺”和“为民日用杂货”中间,玻璃橱窗后挂着几幅褪色的手相图、一面巴掌大的八卦镜,以及一张泛黄的价目表:“批流年三元,择开业吉时,小儿取名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