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1 / 2)

“八百米没意思,三千米才够长。”

东篱夏忽然有点崇拜虞霁月。

虞霁月显然天生就是那种属于旷野的人,她好像一直在反叛。

反叛没什么大意义的军训,反叛柳鸿不让她吃泡面,反叛泡面必须不能撕开盖,反叛沈婕逼她走她哥的竞赛路,甚至反叛身体的极限。

贺疏放也被虞霁月这番言论震住了,对方决定好了,他也不能多说什么,只能嘱咐道,“行,你悠着点,安全第一。”

“但是还差一个,得报满两个人才行。”

“盛老师呢?”周益荣终于能插进来话,在旁白小声提议道,“盛老师不是天天午休晚休和她男朋友打羽毛球吗?体能应该很好。”

“别造谣。”虞霁月一听“男朋友”三字,不由皱了皱眉头,立刻怼了回去,“你说奚华年是盛群瑛男朋友,是她亲口承认的吗?”

两个人的关系如今已经是肉眼可见地不好。

“这不显而易见嘛。”

周益荣刚要争辩,就被贺疏放打断了,“我问过了,盛群瑛说她那几天正好是生理期,三千米消耗太大,不太方便。”

就在贺疏放已经收起报名表,准备第一节晚自习下课的课间再去别处动员时,一直沉默着的东篱夏忽然轻轻开了口:

“要不我来吧。”

贺疏放和虞霁月同时抬头看她。

虞霁月眼神动了动,犹豫了一下,生怕东篱夏犯傻,还是半开玩笑半认真地点了一句,“夏夏,你该不会是因为跟咱们体委当同桌关系好,才挺身而出的吧?这时候讲义气,牺牲可有点大啊。”

被她这么一说,东篱夏的脸有点红,却没有任由自己被尴尬吞没,轻轻摇了摇头,态度坚决。

“不是。”东篱夏很惊喜,自己的声音比想象中要平静,“跟这个没有关系。”

她开始慢慢组织语言,“我只是觉得班级需要有人报这个项目,既然缺人,我又不是完全跑不动……那就试试。”

她停顿了一下,“算是对班级的一点责任心吧。”

一个很老套的答案。

没什么意思,不像虞霁月那样充满个人英雄主义,甚至还有点过时了。

这是爷爷从小就告诉她的道理。

爷爷原来是木材厂的车间工人,一辈子也不会说什么大道理,却也从小就反反复复告诉她,不管在哪,心里都要装着大家,要想着为集体做点事。

可她说出口时,却多少带了点窘迫。

小学的时候好像还不是这样。

那时候班级大合唱选领唱,甚至老师问“谁愿意去办公室搬作业”,都会有好几只手争先恐后地举起来,带着点未经世事的天真。

那个时候大家似乎还不那么害怕“显得积极”,不觉得为集体做点什么,是件需要掂量、需要遮掩、甚至有点傻气的事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概是初二的时候,风气就变了。

好像一夜之间,身边的同学都“开智”了,或者说是世故了。

老师一提问,即使很多人心里好像有答案也不再会举手了,跳课间操的时候,大家都心照不宣地敷衍着,胳膊随意抬一抬就好,甚至要是谁不合时宜地做得认真、做得到位,反而会被人在背后蛐蛐“装什么呀”。

好像抱着奉献集体的心态主动参与活动,要么是别有目的,要么就是还没进化完全。

东篱夏一直不太明白。

这样的开智,真的意味着变得更聪明、更成熟了吗?

还是说,只是过早地学会了计算得失,学会了用冷漠来包装自己,生怕流露一点热

心肠,就会被人看轻了去?

她又是那样一个过分在乎别人怎么看自己的人,自然不会做出头鸟,可她总觉得自己来到这里之后,见过的傻人傻事好像也不少。

甄盼喜欢何建安,喜欢得坦坦荡荡人尽皆知,哪怕对方避之不及,她也依旧灿烂明媚,说着“喜欢是自己的事”。

虞霁月仅仅因为想看看自己的边界,就敢去挑战闻风丧胆的三千米。

还有贺疏放,明明英语烂得惊心动魄,文科一片荒芜,也不见得有虞光风那样的天赋,却为了所谓喜欢,就偏要抱着本《无机化学》死磕,走胜负难料的路。

他们似乎都不太在乎别人眼中的划算与否,聪明与否,只是认准了自己觉得值得的事,然后就去做了。

因为心甘情愿,所以义无反顾。

东篱夏忽然觉得,哪怕连他们俩也会觉得自己傻,她也觉得这样做是值得的。

她就是想为二班做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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